歷史建築價值
蘭陽平原自漢人進墾後,歷經無數先民胼手胝足,開闢今之漢人社會。「真成拓土無雙士,正是開蘭第一人」的吳沙是開蘭精神的重要人物,
其吳沙公廳建築型態古樸,保存尚佳,後人預作為紀念館,就其歷史意義以及學術價值,實有保存意義。
吳沙聚落初建周圍重滿竹圍,內建造和院民居,日治時期殃遭日人搜索緝討,其故居的正身及公廳在當時被燒毀,只留下左右護龍;
民國10年左右吳沙後代在原址右方重建一間公厝。
民國90年進行修護,該公厝現仍做為公廳使用。
興修紀錄
1. 興建年代:日大正10(1921)年。
2. 修建年代:2011(民90)年明間、左右小港間全面抽換屋頂之桁木、屋面、重作屋頂;明間神龕屏、左右隔間木構件更換鐵木及重新油漆;
地面鋪水泥砂漿、內牆面重新粉刷、正廳及護龍正立面外牆台度重貼石材裝修、牆面斗仔砌磚整修等。
建築概述
1. 基地配置:開蘭吳宅公廳坐落礁溪鄉四城開蘭路南側之姓吳底聚落內。
2. 建築坐向:坐北朝南。
3. 建築格局:傳統三合院建築,正身面寬五間,左右護龍面寬三間;建築坐落於高約三階台基之上。
正面階梯之上為檐口廊,立面牆採土角磚外側斗仔砌磚裝修。正身三處、左右護龍各一處,採雙扇木板門;室內正身明間左右側採穿斗木構隔間、
其他左右室內空間採清水磚牆隔斷。
4. 空間配置:整座公廳的空間及其配置可分為前檐廊空間、正身明(中港)間神明廳、左右次(小港)間、左右稍間、左右邊間,共區分為七個空間;
合院左右側之護龍內可區分為三個空間。
5. 建築構造:正身明間左右木棟架採穿斗式構造之作法,在木構造的落柱上使用木柱,於正立面檐口出斗栱。
正面、左右二側山牆及背面牆身皆為2B厚的土角磚砌牆身,外牆面以斗仔磚裝修。
建築特色位置圖